2

与那支笔一同到货的,还有一支弘典的月兔。价格仅仅是白金的三分之一。它通体乌黑,刻着许多银色的图案,掂了掂后感觉还是相当有分量的。笔身中有一处观墨窗,活塞上墨。一开始觉得这般用来不太习惯,从观墨窗中看剩余墨量好像有些多余,还没法看一次上了多少墨进去。磨合些日子后才发觉其精妙之处,此前用过的笔都没法提前察觉墨已经快用尽,想看只能拆开,相当麻烦,现在只需一眼的功夫。既然知道剩下多少墨水,不知道一次上了多少墨也没什么所谓了,活塞的吸墨效率相当优秀。综合来讲,它可以说是最省心的一支笔了。虽然至今也相当少用它,但起码会怀念它的好。

至于理由,也是出于我自己的失误,一开始用的f尖其实恰到好处,但是当初更偏爱粗些的笔尖。于是下单了m尖,在爬了一段时间的格子后马上发现这笔实在是粗了些,一笔下去几乎把行间都占满了。无奈只能用回最老旧那只笔。讲来心里莫名有些愧疚。

我对着一支笔愧疚什么呢?不过是买来给自己的,顺手便用,不顺手就丢弃了,现在想来,有种莫名的责任感似乎将我捆绑,即使是这些小物件。曾有一个老师告诉我,“景非有意,人寄予情”。这些东西相比也是一样吧,或许不是我真的将它们当成了真实的人,当成许久不见的老伙计,而是我贪恋的那一段时光里,它们是现实中唯一能对照的投影。

重新用时,它写起来依然顺滑,如手指划过丝绸般。的确,那份无忧无虑,心无挂碍的日子令我怀念,令我艳羡。

3

这应当是番外篇:

写在纸上之后,无形的记忆有了固定的形状,写作是魔法,把脑中的思考凝练成真实的黑字。

不知何时,又想起了某个人的名字。我本以为她已经不会再在我的心中掀起波澜,那一刻心弦如断裂一般的感觉告诉我,自己错了,错的离谱。我本以为那时的感觉只是错觉,只是在各方面的压力下为了寻求慰藉而虚构的温柔,但事实是,它真实的存在。我试图掩盖它,才是为了弥合破碎的道心而虚构出一方幻想天地,不断催眠自己,仿佛可以真正忘却。

我从来都希望自己能够变为自己所想要的样子,其中最难以征服的高峰就是感情。我第一个想要翻越的也是它,我渴望自己能够想忘记就忘记,认为自己应该爱上谁就爱上谁。现实告诉我,我两者都一败涂地。

白纸黑字,高中三年都被它们包围,垒成一座囚笼,每日勒令你做困兽之斗。你知晓何时才能脱身,但时间漫长。就像天上的月亮,你是决计无法伸手触摸的。

就在其中某个平凡的夜,有个名为情归纸笔的活动,让我们有机会与外校的学生们通信。对于一个学生而言,这是奇异的浪漫,看着纸上熟悉的笔迹,少男少女春心萌动。我也并不例外,但像我这般的人,是写不出一封情书的。我无法确定对方的心意,无法认可自己真的会失败。所以依旧蜷缩在名为“朋友“的扭曲圈子中,继续扮演着许久不见的好友身份。

那时,一个人坐在舅舅家的餐桌上,刚忙完一天的作业。时钟的指针一如既往地绕圈,我叼着笔苦思冥想,遣词造句,想着怎样能把心迹隐藏。虽然但是,现在连当时写的东西到底是什么都已忘记,多少有点忍俊不禁。最幽默的还属当时的奇妙点子,一拍脑门送了她一支笔,大学再见时提起,才知她从未用过。只能勉强安慰自己,送出去的不过是几十块的便宜货了。